■本報記者 趙彬彬
登海種業違規種植事件又有新進展。7月31日,因違規種植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副總經理李洪勝被取保候審。此外,公司還在8月2日公告稱,公司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副總經理被取保候審
7月31日晚間,新疆違規種植事件中,因“涉嫌非法經營”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登海種業副總經理李洪勝終于被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自從5月下旬,李洪勝和另外兩人被新疆鞏留縣公安機關傳喚并拘留到他被取保候審,時間已過去70天。7月1日下午,其余兩人被取保候審,李洪勝仍被羈押,直至7月31日取保候審。
資料顯示,李洪勝,農藝師,大專學歷,登海種業副總經理。1990年8月參加工作,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任登海種業生產部經理,2013年8月至今任登海種業生產加工部經理。據了解,事發時,李洪勝分管新疆伊犁分公司的生產經營。
“事件發生后,公司立即派出有關負責人員前往伊犁分公司,加強對該分公司的領導,積極配合當地公安調查取證,協助當地農業主管部門對涉嫌種植地塊的測量、鏟除等事宜,并與事件中唯一制種農戶簽訂賠償協議,賠償款418萬元已全部支付,沒有造成太大損失,并且已獲得對方諒解。”登海種業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
信披違規1個月兩收監管函
因為在違規種植事件中存在信披違規行為,登海種業1月內先后收到深交所和山東證監局的監管函。
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顯示,2018年5月下旬,登海種業因涉嫌存在違規種植事項,副總經理李洪勝被新疆鞏留縣公安局采取強制措施。2018年7月5日,公司才披露上述事項。對此,山東證監局認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的規定;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作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其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陶旭東、王元仲、原紹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此前的7月11日,深交所對登海種業出具了《關于對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指出,2018年5月,登海種業伊犁分公司被認定違規種植轉基因玉米種子,公司副總經理李洪勝等三人被當地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2018年7月5日,公司才對外披露上述事項。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和第11.11.3條的規定。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登海種業則表示,公司將以此為戒,積極組織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領會,進一步提升規范運作意識,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