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屢禁不止,監管層也對此從未放松。
在過去一個月,有5位從業人員因炒股及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被罰,分別是中信證券(山東)徐康、中信證券姚逸宇、財達證券焦玉淼、方正證券姚磊和中銀國際曾玉山,被罰最重者罰沒金額近176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罰從業人員均來自營業部,有員工也有總經理。
女員工炒股4年
虧損80多萬
焦玉淼是財達證券石家莊和平東路營業部員工,她自2012年5月至2016年11月,在營業部任職期間,使用營業部無盤站操作李某國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累計買入1192筆,成交金額5233.96萬元,賣出932筆,成交金額5153.14萬元,虧損80多萬元。河北證監局責令焦玉淼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4萬元罰款。
另一位被罰的從業人員是中信證券員工姚逸宇,他2012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間,在中信證券工作。2014年3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姚逸宇決策并操作“童某穎”證券賬戶買賣股票,賬戶盈利近18.51萬元。證監會沒收姚逸宇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款金額合計約37萬元。
營業部員工一時技癢炒股,營業部總經理也受利益誘惑參與其中,數額較大引人關注。時任方正證券南京珠江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姚磊,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使用本人手機操作兩個賬戶交易安科生物、廣州友誼等17只股票,獲利87.83萬元。被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姚磊違法所得87.83萬元,并處以87.83萬元罰款。
還有一位利用自己家人賬戶炒股的是中銀國際深圳中心四路營業部客戶經理曾玉山,他自2014年利用姐姐賬戶炒股開始,至2016年5月底,使用家中臺式電腦累計轉入資金42.4萬元買賣股票,經計算,曾玉山違法所得約為50.27萬元。證監會決定對曾玉山沒收違法所得50.27萬元,并處以51萬元罰款。
另外有一位從業人員代客理財200多萬元,還沒有收益就領了罰單。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徐康時為中信證券(山東)聊城東昌東路營業部員工,使用個人電子設備代中信證券(山東)聊城東昌東路營業部客戶聊城晚報發出了8筆基金交易指令,成交金額227.69萬元,沒有違法所得。山東證監局責令徐康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從業人員
炒股紅線碰不得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按照管理規定,各券商合規專員基本上每周都會給從業人員做合規培訓,日常也有監控。從業人員對不允許炒股這條紅線基本清楚,但為何屢禁不止呢?業內人士表示,主要是利益誘惑太大,不少從業人員把持不住底線,天天與股票投資打交道,有些克制力不強的人很難抗拒錢的誘惑。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證券法》關于禁止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本意在于防范從業人員利用因任職便利所獲取的信息優勢與其他投資者進行不公平交易,或者搶占客戶、委托人的交易機會,破壞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個別從業人員無視法律規則與職業道德,試圖借用他人賬戶繞開法律限制,突破法律底線,必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