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時報-農金網北京訊(記者田耿文)近日,大商所發布公告,啟動協議交收庫及交收業務檢查機構征集工作,并配套出臺相關管理辦法,這是國內期貨市場首次推出協議交收庫及交收業務檢查機構相關業務。此舉是為更好地構建多層次倉庫服務體系,進一步做好協議交收、期轉現等業務,深化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大商所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通過建設協議交收庫體系,大商所將構建“期貨交割庫+協議交收庫”的多層次倉庫服務體系,二者共同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實物交收服務,夯實期貨與現貨深度融合基礎,并為期貨交割庫儲備優質倉庫資源,能夠有效推動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進一步融合,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記者了解到,大商所協議交收庫的整體設計充分借鑒了期貨交割庫的成熟經驗,在設立條件及標準等方面與交割庫基本保持一致,通過對申請人的經營資質、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倉儲能力等多維度的嚴格審核,以保障協議交收、期轉現等實物交收業務平穩運行,從而與大商所產業交易商等共同構成多元豐富的大宗商品生態圈。
為確保協議交收庫經營資質合規有效,大商所每年還將對協議交收庫進行年審、現場檢查和等級評定,全面考核倉庫的整體運營情況。其中,等級評定指標除財務指標、商業信譽、監管制度、合規經營、倉儲管理外,還增加了科技能力考核,通過對信息化系統、基礎設備、物聯網設備及數字化水平四個維度進行評價,進一步促進倉庫數字化轉型。
據該負責人介紹,為加強協議交收庫的管理,保證協議交收、期轉現等實物交收業務的正常進行,大商所在協議交收庫業務上創新引入了第三方檢查機構,并將協同該類機構共同對協議交收庫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交收業務檢查機構的范圍包括具有倉儲監管經驗的大型倉儲集團、物流公司、供應鏈管理公司等。相關管理辦法中對交收業務檢查機構在財務指標、商業信譽、監管制度、合規經營、倉儲管理能力等方面資質也做出了相應要求。
市場人士表示,協議交收庫是大商所推動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進一步融合的務實舉措,將有助于大宗商品行業篩選優質倉庫,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信用參考,提升大宗商品倉儲安全、交易安全和融資安全,有力推動現貨流通信用體系建設。
責任編輯:曹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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