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耿文
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具有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過程中,金融資金的支持可以有效引導和促進區域內的資源優化配置,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同時,京津冀在協同發展過程中,需要建設并完善交通、能源、信息等領域的基礎設施。金融可以通過提供融資支持、推動債券發行等方式,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促進區域內的互聯互通和協同發展。
金融還可以通過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創新等方式,推動區域內創新驅動發展,提高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和競爭力,從而為創新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降低創新成本、分散創新風險。此外,通過提供差異化服務、普惠金融等方式,還能促進區域內經濟的均衡發展。
筆者認為,在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中,金融不僅大有作為,而且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金融還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一步發揮其功能。
首先,應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金融服務聯盟的作用,盡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融資對接機制、利率自律機制,并與政府部門和項目主體公司加強協作,靈活運用銀團貸款、項目貸款、債券投資等方式,加強對京津冀協同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的金融支持,助力京津冀協同發展縱深推進。對于資金需求量較大的項目,可以由聯盟牽頭組建銀團貸款,實現資源共享和風險分散,以此來加強三地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合作,推動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
其次,針對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金融機構可以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如提供專門針對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貸款、債券、股權等金融產品,以滿足不同類型的融資需求。
在此基礎上,還應加強金融服務創新,在協同發展重點領域推出特色金融服務。如圍繞京津冀通關一體化、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在通關保函、交易結算、內部銀團貸款、境內外聯動等領域加大服務創新力度,并切實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同時降低服務成本。
不容忽視的是,在推動金融協同發展的過程中,還要注重風險監管和防范,建立健全風險監管機制,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相信在不遠的未來,金融功能將得到進一步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將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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