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22年9月19日,深市期權新品種——創業板ETF期權(標的為創業板ETF,代碼159915)、中證500ETF期權(標的為中證500ETF,代碼159922)上市交易。為幫助投資者系統了解期權產品特征、理性參與期權交易、有效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深交所聯合市場機構推出“期權入市手冊”系列連載文章。今天是第五期,讓我們一起看看期權的用途,以及期權與股票、期貨、權證的區別吧!
為什么期權具備保險功能?
投資者可以將期權作為保險工具,對沖市場風險。期權的保險功能主要分為兩種:
第一種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是,投資者在買入或持有標的證券的同時,買入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為標的證券價格的下跌提供保護。當標的證券價格下跌后,投資者仍然可以按照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證券,達到了對沖風險的目的,實現了期權的保險功能;當標的證券價格上漲時,投資者仍可以享受到標的證券上漲的盈利。
第二種是投資者在融券賣出標的證券時,為防止標的證券價格上漲造成損失,可以同時買入相應數量的認購期權,為標的證券價格的上漲提供保險。
為什么期權可以提高投資效率?
投資者可以以較少的權利金買入期權,有機會獲得標的價格變動帶來的收益,從而提高投資效率。
例如,小張和小王都認為現價為4元/份的某只ETF會上漲,小張直接買入了ETF,小王則以0.2元/份的權利金購入行權價為4.5元/份的認購期權。若合約到期時,該ETF上漲至5元/份,則小張投資ETF的收益率為25%,而小王買入期權的收益則為150%。利用期權,小王獲得了更高的投資效率。
為什么期權可以增強期權標的持倉的收益?
投資者長期持有期權標的時,如預計期權標的價格在未來一段時間大漲的概率有限,可構建備兌策略增強持倉收益。
例如,投資者小張在某日買入滬深300ETF(價格4.029元),計劃未來以4.2元賣出,投資者小王在買入滬深300ETF的同時,賣出行權價為4.2元的深市期權合約“滬深300ETF購X月4200”,收取權利金0.0188元。合約到期時,ETF漲至4.184元,未達到行權價。小張獲得了ETF上漲的收益,小王在ETF上漲收益外,還額外獲得了期權權利金的收益。
投資者可以使用備兌策略來增強持倉收益。投資者持有期權標的時,如預計期權標的價格在未來一段時間大漲的概率有限,則可賣出行權價較高的虛值認購期權收取權利金收入,即備兌策略,增強現貨持倉收益。如到期時現貨價格沒有上漲,期權一般不會被行權,投資者便賺得了權利金收入;如到期日現貨價格大幅上漲,超過了行權價,賣出的認購期權被行權,投資者以較高的行權價賣出所持有的期權標的,本身已獲取現貨價格上漲帶來的收益。
由于備兌策略是使用投資者持有的標的現貨作為擔保,故不需要額外繳納現金保證金,因此通常情況下無需每日盯市,無強制平倉風險。
為什么期權可以降低標的買入成本?
當投資者希望以某價格買入期權標的時,可以以該行權價賣出認沽期權。當賣出的期權被行權時,投資者可以以該價格買入標的,實現了“低價買”,同時還收入了權利金。當賣出的期權未被行權時,投資者獲得權利金,降低標的買入成本。
例如,一個房東擔心未來房價下跌,想把房子以550萬元賣掉。唯一的看房人小陳希望用僅有的500萬元預算把房子買下,當時小陳和房東沒有談妥。小陳跟房東簽訂協議,小陳5萬元賣給房東一個權利,3個月后房屋價格下跌到500萬元以下,小陳有義務以500萬元買下這套房子。如果3個月后,房屋價格真的下跌到500萬元以下,房東行使權利,小陳以500萬元的期望價格買到了房子,也收入了5萬元權利金。如果3個月后房屋價格還在500萬元以上,小陳收入了5萬元權利金,也可以以此補貼買房成本。
為什么期權可以作為交易標的價格波動的工具?
投資者投資股票、期貨時,一般只能通過判斷價格漲跌方向獲利;而投資期權時,還可以通過判斷標的價格的波動率變化(如大漲大跌、小漲小跌、不漲不跌)獲利。
期權與股票的區別是什么?
第一,交易對象不同。股票的交易對象是個股,而期權的交易對象則是期權合約,即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
第二,交易方式不同。股票一般采用全現金交易,而期權是期權買方支付權利金,期權賣方繳納保證金并獲取權利金。
第三,投資期限不同。只要上市公司沒有退市,投資者就可以長期持有該公司的股票,而期權合約有具體到期日,過期則作廢。
第四,收益曲線不同。股票收益是線性的,其主要來源于股價變化和分紅,即漲多少賺多少,跌多少就虧多少。一般來說,股票只能賺取上漲的收益。而期權收益是非線性的。通過認購、認沽、買方、賣方的組合搭配,在上漲、下跌、橫盤等多種行情下,期權都有對應的策略。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是什么?
第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負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合約到期時,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而期權合約是非對稱合約,期權買方有權利、無義務;期權賣方有義務、無權利(若期權買方選擇行權,則期權賣方必須履行義務)。
第二,保證金規定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擔保,其保證金按照線性比例收取。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賣方需要繳納保證金,其保證金一般按照非線性比例收取。
第三,風險收益特征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的收益和風險是對稱的,盈利和虧損均隨標的價格等因素變化而變化。而期權交易雙方的收益和風險并不對稱,期權買方可能獲得的盈利隨標的價格等因素變化而變化,可能承擔的虧損是有限的(以繳納的權利金為上限)。期權賣方可能獲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以收取的權利金為上限),可能承擔的虧損隨標的價格等因素變化而變化。
第四,收益曲線不同。期貨的盈虧特性為線性,交易的主要是漲跌方向。期權的盈虧特性為非線性,需要同時關注標的價格漲跌、波動率變化以及剩余到期時間,通過不同類型合約的組合使用,可實現更多樣且立體化的收益曲線。
第五,風險管理功能不同。當持有標的時,期貨、期權都能通過期現盈虧相抵規避部分標的價格風險。期貨、期權風險管理功能的不同點體現在:當標的價格朝有利方向變動時,期貨放棄了標的獲取進一步收益的機會,期權保留了標的進一步獲利的可能。
期權與權證的區別是什么?
期權與權證有著明顯的不同。
第一,發行主體不同。權證通常是由標的證券上市公司、投資銀行或大股東等第三方發行。而期權沒有發行人,交易雙方都是投資者。
第二,合約特點不同。權證合約對應的部分要素由發行者決定。而期權合約是標準化合約,其行權價、標的和到期日等要素都由交易所統一規定。
第三,合約供給量不同。權證的供給有限,由發行人確定,受發行人的意愿、資金實力和市場上流通的標的證券數量等因素限制。而期權理論上供給無限。
第四,履約擔保不同。權證賣方,即權證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約,而期權賣方需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期權入市手冊”系列文章支持單位: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泰證券、嘉實基金、易方達基金、招商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按音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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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上官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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