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人所在的廣東百健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律師團隊收到了聯建光電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一審民事判決書。2019年3月接受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簡稱投服中心)聯建光電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支持訴訟案公益律師指派至今,足足兩年有半。
接受委派時,本人仍在廣東匯勝律師事務所任職,當時即組建了以本人、許玉潔兩名律師以及當時仍未執業的郭浩賢助理等三人為主的律師團隊。后來,又因為工作調動到廣東百健律師事務所,以何嘉懿實習律師作為輔助。
本案一開始的時候,投服中心實際上篩選了多名的受損投資人擬支持訴訟。雖然是投服中心支持訴訟,但投資人的顧慮卻很多,如勝算不大、金額不高、訴訟過于繁瑣等等。最終,我們取得了該案受損失人的正式委托,隨后立即組織證據、調查取證,在取得委派函10個工作日內即形成了全部訴訟材料并提交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深圳中院)。隨即,深圳中院啟動訴前調解程序,調解不成后,深圳中院在2019年6月17日正式立案。后來,又因被告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聯建光電)、何吉倫、劉虎軍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該案中止審理。2020年12月,本案被深圳中院選為示范案件。
本案的違法事實,實際上相當典型。聯建光電在2014年通過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向何吉倫、朱賢洲等分時傳媒的股東定向增發用以購買分時傳媒公司100%的股權,交易對方何吉倫等原分時傳媒股東對上市公司作出了連續5年的盈利承諾。在完成收購后,實際上分時傳媒只完成第一年的業績承諾,隨后四年都沒有完成,并實施了為期四年的財務造假行為。
在接到案件的時候,我們發現深圳證監局處罰決定中涉案的當事人達21人,若全部起訴不僅增加原告訴訟成本,且會附帶增加法院、律師團隊和投服中心的工作量,并非最佳選擇。而簡單可行方案就是起訴聯建光電公司及聯建光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劉虎軍。但考慮到本案是投服中心支持訴訟案件,將會對其他投資者形成示范,同時需要兼顧在訴訟中體現懲罰“首惡”的價值觀,我們決定將分時傳媒的原控股股東何吉倫也列為被告。按照深圳證監局的認定,何吉倫是原分時傳媒實際控制人、業績承諾補償義務人。涉案期間,何吉倫實際承擔分時傳媒管理職責,并安排對有關廣告業務進行回款,應對涉案違法行為承擔主要責任,系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那么,將何吉倫列為被告又有何法律依據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七條的規定,何吉倫并非聯建光電的實際控制人,也不是聯建光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適用的可能只有該條第七項的兜底條款:“其他作出虛假陳述的機構或者自然人”。
其后,我們團隊從《若干規定》的上位法《證券法》出發,重新論證并確定何吉倫在訴訟中的地位。而根據《證券法》(2005)第五條的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很明顯,虛增利潤,屬于欺詐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05)第五條關于禁止欺詐的規定,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據《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至此,我們認為何吉倫實際上做出了虛假陳述行為,亦屬于《若干規定》中的虛假陳述行為人,是本案的適格被告,應當對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最終方案確定聯建光電、何吉倫、劉虎軍三人為被告。
由于《證券法》在2019年12月28日進行了修訂,直接在第85條中規定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實際上,該條款也完全吸收了《若干規定》里的相關規定。因此,此次深圳中院在本次的判決中,直接依據《證券法》(2019)第85條規定,判令何吉倫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團隊代理的聯建光電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是第一例作出判決的“支持訴訟+示范案件”。依照《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化解群體性證券侵權民事糾紛的程序指引》(簡稱《指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示范判決是圍繞共通的事實爭點和法律爭點展開充分論述,著重分析共通的證據,認定共通的事實,闡明共通的法律適用,以體現示范效應。根據上述《指引》第十二條的規定,按照支持訴訟+示范判決機制作出示范判決后,其他案件將會作為“平行案件”參照《指引》第十條和第四章規定處理。相信該判決生效后,將會大大有利于快捷低成本地解決其他平行案件,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