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文 見習記者 張博
5月18日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指出,“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近期,由于各種山寨幣的瘋狂炒作和參與人數較多,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虛擬幣的暴漲暴跌,反映出虛擬幣交易炒作活動背后強烈的不穩定性,也透露出其背后對經濟金融體系正常運作所構成的威脅。”深圳市信息服務業區塊鏈協會會長鄭定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他進一步分析稱,“此次三協會的集體發聲,以及此前中信銀行禁止賬戶用于虛擬幣交易的通告,雖然是屬于風險提示類,不屬于國家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法規,但具有一定政策導向性。實際上,這體現了目前監管方對虛擬幣交易活動嚴格的監管態度。”
虛擬幣市場操縱頻發
擾亂金融秩序
《公告》指出,“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上,央行副行長李波也對比特幣做出過明確界定。他表示:“在全球范圍內,比特幣或穩定幣作為加密資產,開始成為另類投資的選項,但本身并非貨幣。”他認為,加密資產將來可能發揮的主要作用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是替代性投資。
“虛擬幣沒有實際價值錨定,其價格波動完全靠市場投機者炒作和投資者信心左右,當前市場流量大V的惡意操作,加之監管政策趨嚴,價格暴漲暴跌也就成為一種常態。”哥本哈根大學區塊鏈與電子市場研究中心博士研究員韓海庭對記者表示。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輪值主席、火幣教育校長于佳寧也對記者表示,當前一些虛擬幣存在不切實際的宣傳和炒作,使得市場估值偏離基本價值或者被賦予過高的期望。此外,部分“空氣幣”項目本質上是欺詐、傳銷,同時市場操縱等行為屢見不鮮,實質上擾亂了金融秩序。
虛擬幣作為一種投資標的,投資風險巨大。
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兼首席數字經濟學家陳曉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虛擬幣涉及洗錢風險。“即使虛擬幣被定義為特殊的虛擬商品,但這種商品在一定區域和范圍內可以替代貨幣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同時與金融機構和貨幣相伴而生的洗錢風險也存在于虛擬幣系統之中。而且由于虛擬幣存在交易的無形性與匿名性、使用范圍的廣泛性、注資方式的多樣性、獲取現金的可能性、服務的分割性、交易的快捷性與不可撤銷性、識別利用虛擬幣洗錢的難度大、交易模式的復雜性等特點,其洗錢風險相對較高。”
于佳寧則表示,“虛擬幣網絡漏洞以及交易平臺、錢包被黑客攻擊的安全風險同樣不可忽視。從數據上看,2018年虛擬幣生態經濟損失超20億美元,2019年虛擬幣生態經濟損失超60億美元;而2020年虛擬幣相關典型安全事件數量已超270起,相比于2019年增長率達54%,生態經濟損失逾121億美元,遠超前兩年總和。”
金融機構等不得開展虛擬幣業務
10余家銀行明令禁止相關交易
除了重申虛擬幣不具備法幣屬性外,《公告》也對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提出要求,不得開展與虛擬幣相關的業務。
具體來看,“相關機構嚴禁開展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托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托、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此外,《公告》強調,“互聯網平臺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等服務,發現相關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為相關調查、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于佳寧表示,“本次發布的《公告》更多的是將業務范圍從比特幣擴伸至虛擬幣,這是由于在2014年比特幣是虛擬幣市場的主要幣種,占據了絕大部分的市場份額。而發展至今,比特幣的市場占有率已下降至40%以下,其他虛擬幣影響力開始擴大,因此三協會對其進行更大范圍的限制。”
鄭定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次《公告》中對會員單位提出更加細致的要求,一方面是表明堅決地、一如既往地執行此前的監管精神,另一方面,也是進一步警示某些‘擦邊’行為做法同樣也是存在合規風險的。一句話,就是進一步重申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不要從事任何與虛擬幣有關的業務。”
今年4月底,中信銀行就曾發布公告稱禁止賬戶用于比特幣等虛擬幣交易。“從即日起,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中信銀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中信銀行有權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相關賬戶等措施。”
而在幾年前《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發布后,2014年4月份,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農業銀行等13家銀行在短短兩個星期內均宣布禁止比特幣交易。隨后,支付寶也發布公告,禁止比特幣等交易,理由均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防范洗錢風險。”值得關注的,此次《公告》發布后,相關金融機構或許也會行動起來,繼續防范虛擬幣相關風險。
鄭定向提醒,“按目前法律規定,虛擬幣交易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風險自擔;不要進行虛擬幣炒作,個人財產及權益容易受損;不要用個人銀行賬戶進行虛擬幣賬戶充值和提現,容易被違法使用及造成個人信息泄露。”
于佳寧則對記者坦言,“不能服務于實體經濟的技術創新和金融創新價值非常有限,因此有必要加強監管,對產業進行積極引導,讓虛擬幣能夠與實體經濟的產業深度結合,切實服務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促進形成金融和實體經濟的良性循環,技術的價值和威力才能顯現出來。”
(編輯 崔漫)
13:27 | 創業板公司延續去年增長態勢 2025... |
10:13 |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收官:近五成公司... |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