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田鵬
12月14日,深交所對合眾思壯、科林退的財務造假重大違規行為作出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等紀律處分。同日,對小崧股份控股股東華欣創力違反減持新規的行為作出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并要求其承諾購回違規減持股份。
這僅是深交所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從嚴打擊各類證券違法違規活動的一個縮影。一直以來,深交所持續釋放“嚴監管”信號,積極維護資本市場“三公”秩序,對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毒瘤”重拳出擊,打首惡,抓關鍵,讓上市公司監管真正“長牙帶刺”。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深交所已累計發出紀律處分超過150份。其中,被公開譴責的上市公司及發行人等近30家次、被公開譴責的相關責任人超過150人次、被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超過20人次。
全面從嚴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0月底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首次提出“金融強國建設目標”。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格執法、敢于亮劍,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事實上,“嚴監管”一直以來都是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重點工作內容,監管始終聚焦問題公司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傳遞重罰嚴處的監管力度和決心,堅決整治市場亂象。
以深市為例,數據統計顯示,今年以來,深市有超過70家次公司或相關方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僅11月份,就有10家次公司披露立案調查公告,包括思美傳媒、易聯眾、未名醫藥、海峽創新、*ST西發等。
在“嚴監管”之下,監管方法的科學有效愈加重要。在此背景下,監管層秉持堅持協同發力,強化全方位立體監管;堅持重拳出擊,打狠打疼關鍵主體;堅持一跟到底,形成全鏈條監管閉環等原則和方法,進一步增強監管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效率。
具體來看,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是證監會、交易所分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作出的不同性質的懲戒措施,一直以來協同作戰,發揮著監管合力。同時,針對指使、實施違規行為的“關鍵少數”、未能勤勉履行職責的中介機構等,交易所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出重拳、用重典,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另外,退市公司以往的違法違規行為絕不是“一退了之”,監管全面從嚴打擊違法違規將貫穿公司上市前后的全生命周期。
違法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在“嚴監管”原則及高效率方法之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將無所遁形。這從本次受到監管處罰的公司來看亦是如此。
據悉,經查明,合眾思壯存在通過虛構雷達、專網通信、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等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的行為;而科林退則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新媒體廣告投放業務收入,導致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719.35萬元,虛增營業成本6719.35萬元,同時還存在不配合監管的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2家公司涉及財務造假的事實,監管協同發力,在前期已被中國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與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前提下,深交所對于公司惡劣的違規情節,依規實施紀律處分,與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協同發力,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體系。
同時,在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公開譴責的基礎上,深交所還對主要責任人疊加實施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紀律處分。
具體來看,合眾思壯案件中,雷達及專網通信業務由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郭信平決定引入,對違法行為發生起主要作用。深交所對郭信平疊加實施公開認定10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處分。科林退案件中,董事長杜簡丞、財務總監李根旺分別是違法行為的主要決策者、參與決策者與執行者,在深交所多次關注問詢相關業務收入確認問題的情況下,仍然決策、執行以總額法確認收入,違法情節嚴重。深交所對杜簡丞、李根旺疊加實施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處分。此外,在小崧股份違規減持案件中,深交所除了實施紀律處分外,還要求控股股東華欣創力承諾購回違規減持股份,做到有效發現、實質糾正。
另外,深交所還持續加強對中介機構及人員的追責力度,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科林退案件中,深交所多次要求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永拓會計師事務所就科林退2021年營業收入確認等方面問題進行核查。但永拓所在深交所多次督促下仍不配合監管,未按監管要求提交回復和說明,對此深交所給予永拓所及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通報批評的處分。
在堅持一跟到底,形成全鏈條監管閉環方面,科林退已于2023年4月份被深交所實施終止上市并摘牌,但退市并不意味著監管的結束。深交所在中國證監會查明的財務造假違規行為基礎上,深入梳理公司不配合監管等違規事實,給予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公開譴責、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紀律處分。
對退市公司實施紀律處分,科林退并非個例。今年以來,深交所已對騰信退、易尚退、順利退等已退市公司實施紀律處分,體現出鮮明的監管態度。退市公司以往的違法違規行為絕不是“一退了之”,監管全面從嚴打擊違法違規將貫穿公司上市前后的全生命周期。
記者獲悉,深交所接下來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證監會工作部署,堅守嚴監管、防風險的首要職責,以全面加強監管為重點,將打擊違法行為與精準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相結合,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紀律處分“懲前毖后”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營造長期投資者“愿意來、留得住”的市場環境,切實增強市場信心。
(編輯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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