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發布特別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將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2020)粵01民初2171號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服中心)成功申請將康美藥業案普通代表人訴訟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
2021年3月26日,廣州中院發布(2020)粵01民初2171號案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投服中心在中國投資者網公開發布《投服中心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托的說明》,公開接受投資者委托。系統開放后僅3個工作日,投服中心便已收到50人以上申請。3月26日至4月7日接受投資者委托期間,投資者申請總人數479人,其中適格投資者352人,適格比例73.5%。申請的適格投資者中,男性236人,女性116人;年齡最小的21歲,年齡最大的81歲;所在地域涉及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投服中心集中力量加快審核,在材料齊備的適格投資者中按申請時間先后排序,共接受56名網上申請投資者委托。2021年4月8日,投服中心向廣州中院提交上述56名投資者證據材料,并申請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2021年4月16日,廣州中院正式發布特別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成功轉換。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司法解釋)及法院公告,投服中心作為代表人的代表權限包括:代表原告參加開庭審理,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提起或者放棄上訴,申請執行,委托訴訟代理人等。
投服中心將依據法院公告的權利人范圍,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調取權利人名單;法院予以登記,并通知全體原告。原告不同意參加訴訟的,可依據法院公告聲明退出。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認的權利人名單中的投資者,除明確向法院表示不參加該訴訟的,都成為案件原告,分享訴訟“成果”。
后續投服中心將在中國投資者網(http://www.investor.org.cn)及投服中心官網(http://www.isc.com.cn)發布公告,及時通報案件進展,請廣大投資者密切關注。
(編輯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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