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股權監管,彌補監管短板,有效防范風險,中國保監會近日修訂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對保險公司來說,股權過于分散,容易導致"內部人控制"、股東"搭便車"心態等問題,制約公司發展。《辦法》本著審慎監管的原則,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辦法》正式實施以后,原則上不會對現有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追溯調整,但會對部分股權結構存在風險隱患的保險公司進行窗口指導,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對于新發生的投資保險公司行為,嚴格按照新的監管要求執行。
除特殊情形外,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只能成為一家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控制類股東,成為控制類股東和戰略類股東的家數合計不得超過兩家。關于持股年限,規定了控制類股東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戰略類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Ⅱ類股東二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Ⅰ類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股權,目的在于防止投資人炒作牌照,倒逼其聚焦保險主業經營……[詳細]
《辦法》針對財務類、戰略類、控制類股東,分別設立嚴格的約束標準,設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提高準入門檻,規范投資入股行為。增加投資人專業能力的要求,明確入股保險公司的數量限制和限售期,確保保險業姓保,防止將保險公司作為融資平臺……[詳細]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姜洋在接受《證券日報》等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國的監管,對投資者的保護是非常重視的,穿透式監管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多年來我們一直在推這項工作。我國資本市場是實名制,這是穿透式監管的基礎。這些年運行下來,穿透式監管能夠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的發展……[詳細]
【相關閱讀】姜洋:穿透式監管有利保護投資者利益
【相關閱讀】姜洋:穿透式監管可以防止市場被操縱
針對追溯調整,保監會發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鋒補充道,一般法律和基本原則上通常不會追溯調整,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原來老股東持股比例達到51%的,下一步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是在增資的過程中間不能再提高股權比例;第二是我們正在研究相關制度,對于治理不完善的、存在股比超過三分之一股東的公司,要求獨立董事占全部董事的比例達到二分之一,加大外部董事比例……[詳細]
保監會發展改革部機構管理處副處長曹曉英表示,關于三分之一的這個問題,現在是這樣,按照新的辦法實施以后,原則上不會對現有保險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追溯調整,但是對部分股權結構存在風險隱患的保險公司進行窗口指導,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對于新發生的投資保險公司的行為,將嚴格按照新的監管要求執行,是這么一個考慮……[詳細]
本期責編:張明富 才山丹 郵箱:[email protected]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 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2031700 網站電話:010-84372800 網站傳真:010-8437263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