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徐天曉
隨著*ST康得(康得新)回復深交所關注函,其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122億元存款“去哪兒了”也終于有了新的進展。5月11日,*ST康得在最新的公告中表示:由于公司無法核查康得投資集團賬戶的現金流動情況,公司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要求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賬戶的全部運行情況。
據記者了解,就此次*ST康得在公告中描述的,北京銀行西單分行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上市公司股東提供總、分賬戶,并實現資金上撥下滑功能是否涉嫌違規,有很多討論。
*ST康得要求北京銀行公開
聯動賬戶全部運營情況
*ST康得的122億元存款去了哪兒,目前仍迷霧籠罩。
4月30日,*ST康得披露2018年年報稱,“截至2018年年末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銀行存款余額合計為122.13億元,目前該賬戶資金無法使用,可能存在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資金混用的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公告,康得投資集團、*ST康得及其子公司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署《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康得投資集團及下屬企業在西單支行開立賬戶,并組成總、分、支樹狀賬戶結構,康得投資集團與康得新的賬戶可以實現上撥下劃功能。“當子賬戶發生收款時,該賬戶資金實時向上歸集,子賬戶同時記錄累計上存資金余額,當子賬戶發生付款時,自康得投資集團賬戶實時向下下撥資金完成支付,同時扣減該子賬戶上存資金余額。賬戶余額按照零余額管理,即各子賬戶的資金全額歸集到康得投資集團賬戶。”
但由于無法對這筆存款“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等,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ST康得的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康得多位獨立董事、監事以及高管等也對年報發表了“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意見。
5月11日,*ST康得在對深交所問詢的回復公告中回應為何無法確定這筆存款:“考慮到聯動賬戶背后成因的不透明性及資金劃撥程序的復雜性,而且,西單支行亦不配合開展進一步調查,公司無法通過康得新及其下屬3家公司的賬戶了解到聯動賬戶內部運行情況。”
*ST康得指出,根據《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康得投資集團與康得新的賬戶可以實現上撥下劃功能;因此,康得投資集團有機會從其自有賬戶提取康得新賬戶上撥的款項。但是,由于康得新自己賬戶的對賬單并不反映賬戶資金被上撥的信息,公司沒有內部劃轉的原始材料,所以康得新及其下屬公司無法知悉是否已經發生了與康得投資集團的內部資金往來。公司不排除公司資金通過《現金管理合作協議》被存入康得投資集團及其關聯人控制的賬戶的可能性。
“由于公司無法核查康得投資集團賬戶的現金流動情況,公司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賬戶的全部運行情況。”*ST康得在公告中稱。
爭議:北京銀行現金管理業務是否違規?
此次,在*ST康得122億元資金迷霧中為其提供現金管理業務的北京銀行,是否存在違規行為也引起各方關注。
*ST康得在最新的公告中,認為西單支行提供上述現金管理業務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了康得新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的資金混同,并質疑西單支行的做法違反《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第68條關于上市公司獨立性的要求,即,“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公司應當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發稿,北京銀行尚未回應。
就此次*ST康得在公告中描述的,北京銀行西單分行為上市公司及其股子公司、上市公司股東提供總、分賬戶,并實現資金上撥下滑功能。北京一位熟悉銀行業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規的律師認為,上市公司將其子公司銀行賬戶上的金額歸集到上市公司銀行賬戶,并對歸集的總金額對外披露,有虛假披露財務信息的嫌疑。但對于開戶銀行來講,則要分情況看待。
“開戶銀行是否要對上市公司的這一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上市公司故意虛假披露財務信息、挪用其子公司資金以方便公司大股東占用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如果知道或應當知道,則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反之,銀行作為資金管理服務提供者,在其資金管理行為本身未違法違規的情形下,不承擔連帶責任。”
不過,也有律師表達了不同的觀點。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北京銀行在此項業務中違反了多項法律規定。
孟勤國認為,作為一家金融機構,應該知曉上市公司的資產應該與大股東的資產分開,而按照目前上市公司的說法,則形成了上市公司與其大股東的資金混同,為大股東占有上市公司的資金提供了便利條件,可能會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孟勤國表示,“若這122億元拿不回來,上市公司可以向北京銀行索賠。它提供了大股東占有上市公司資產的渠道。”
孟勤國表示,上市公司股東使用上市公司的資產必須要進行公告。而通過這種所謂總、子賬戶的“創意”,金融機構可以實現幫助上市公司躲避信息披露責任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針對《現金管理合作協議》一事,北京銀行對外回應稱: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與康德投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簽訂的《現金管理合作協議》,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署的。合同簽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不過孟勤國認為:“當事人平等自愿不是違反法律法規、損害他人利益的理由。”
目前來看,這122億元資金之所以讓包括上市公司董監高、中介機構“困惑”,從上市公司的公告來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資金呈現方式”。根據*ST康得的公告中透露的協議內容:現金管理服務網絡的參與主體可以選擇賬戶實際余額或應計余額的方式作為賬戶呈現余額,“賬戶實際余額指子賬戶實際存款余額,如采取此方式,根據前述零余額管理方式,子賬戶均會顯示為零。應計余額指子賬戶可用于對外支付的資金總和,在該模式下子賬戶對賬單將不顯示該賬戶與康得投資集團賬戶之間自動上存和自動下撥等歸集交易。”*ST康得年報中的該筆共計122.13億元的存款余額應為應計余額模式下呈現的余額。
針對賬戶資金呈現方式可以為“應計”,也可以為“實際”這一情況,孟勤國認為,這個可以用于對抗司法機關審查。“如當司法機關去查詢賬務時,顯示為‘0’的話,就為對抗司法強制執行提供了通道。”
目前,*ST康得這筆賬目仍疑云重重,不過這一最開始由公司多位獨立董事、監視及高管通過在年報中表達“異議”而被集體關注的事件,正隨著監管、交易所等多方面的介入而逐步明朗。但在事件徹底查清之前,在年報中表達“異議”的獨董們已有多位離場。
昨日晚間,*ST康得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獨立董事楊光裕的書面辭職報告,楊光裕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董事會下設各專業委員會委員等相關職務。
而早在4月28日,獨立董事陳東便已遞交辭呈。這兩位獨董與張述華獨董曾在年報中言辭激烈地表示,““我們對此(這筆存款)強烈質疑,原因是這筆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無法執行”、“我們從任職的第一天起就反復要求管理層采取一切手段弄清這筆存款是否存在,但很遺憾至今才啟動投訴程序,并準備進行訴訟。”
5月13日,*ST康得公告稱,從認證為“張家港市公安局”微博發布的信息獲知,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鐘玉先生(未在公司擔任職務),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持續,該事件不會對生產經營產生實質影響。”
上述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此類行為的監管,我們認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上市公司的財務的季度審批、半年度審批以及年度審批至關重要。于此同時,強化上市公司的披露責任,對共同參與的故意錯誤披露、逃避披露、違規披露,損害投資人利益的行為,進行嚴格管制均能有所成效。
(編輯 上官夢露 策劃 張志偉)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正川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21:52 | 迪森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