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興龍稱其實名舉報已得到了證監會回復
2020年2月16日,署名為“中歐宋興龍”的用戶在微博發布了《實名舉報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市條件、董高監涉嫌犯罪》的舉報信。(后臺回復“舉報信”,可查看全文
3月12日下午,萬達商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對此發布了一份《聲明》。《聲明》中表示,宋興龍因租賃合同糾紛敗訴后,故意捏造事實,通過多種渠道在網上散布,企圖索要巨額經濟賠償。
3月13日,宋興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下一步我要和律師溝通,針對他們所說的我企圖索要巨額經濟賠償這一說法討論是否要提起訴訟,我從來堅持的都是實際損失加上銀行利息的賠償訴求。如果有些貨物還在,且無損壞前提下可以從總價中減去,我從來沒說一個具體數字。”
根據《聲明》所示,有媒體將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IPO的中止與宋興龍的舉報掛上了鉤。
根據證監會網站披露的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截至2020年3月5日),大連萬達商業地產(即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舊稱)處于“中止審查”狀態。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2018年3月份更名為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事實上,早在證監會2019年2月15日發布的信息中,大連萬達商業地產就已經處于“中止審查”狀態。截止到2020年3月5日,一直處于這一狀態中。
資料顯示,發行人的申請受理后至通過發審會期間,發生8種情形時將中止審查。
一是發行人、或者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二是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因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三是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簽字律師等中介機構簽字人員因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四是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被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接管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五是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簽字律師等中介機構簽字人員被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市場禁入、限制證券從業資格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六是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
七是發行人發行其他證券品種導致審核程序沖突。
八是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動要求中止審查,理由正當且經中國證監會批準。
一位接近萬達的業內人士3月13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家公司在上市過程中,中止審查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為等待時間太長,數據過期,企業需要補財報。有的是因為審查不通過,有些條件未達到,需要補充。還有些可能是因為擔心不符合IPO的條件,企業主動撤回。目前,我還不太清楚中止審查的原因。”
但宋興龍表示,其實名舉報已經得到了證監會的回復,“已收到材料”。
宋興龍還稱,自從其舉報以來,其已經收到了全國各地近2000份投訴,有些案例觸目驚心,他將在整理好之后繼續通過公開渠道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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