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殷高峰
在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之后,由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及存單質押的情況,金花股份5月3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自6月2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說明其自身的流動性已經出現問題,這里的關鍵是,控股股東非經營資金占用是否履行了正常的信披程序。”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鳳建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5月31日晚間,金花股份發布公告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條和第13.4.2條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6月1日停牌1天,2020年6月2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的股票簡稱為ST金花,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股票將在風險警示板交易。
金花股份表示,經自查,2019年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及存單質押的情況,期間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發生額27777萬元,存單質押6800萬元,合計34577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16772萬元未歸還(不含利息,包括尚未解除的存單質押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9.78%。
金花股份稱,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未在相關事項披露后一個月內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存單質押問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五)條“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或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情形嚴重的”規定,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說明其自身的流動性已經出現問題,根據之前的公告,控股股東及其實控人已現債務問題,已經有了一些重大的隱患。但這里的關鍵是,控股股東非經營資金占用是否履行了正常的信披程序。”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鳳建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沒有遵守相關的信息披露程序,那么就屬于一種違法違規行為。
而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5月29日,金花股份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的通知。根據金花股份5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有關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根據這份監管工作函顯示,公司3月21日曾公告稱,控股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由此可見,披露的信息存在前后矛盾。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盡快核查2019年年報披露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存單質押事項及其產生原因,相關內部控制規定及失效原因,明確相關責任人和追責措施。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公司全面核實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并盡快督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限期整改。
而根據公告,金花股份控股股東未在相關事項披露后一個月內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存單質押問題。
需盡快處理債務問題
“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這不但違反了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有悖于上市公司獨立性,同時也損害了上市公司相關利益方如中小投資者、供應商等的權益。”財稅專家、西北大學國際商學院客座教授仝鐵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控股股東應及時籌措資金歸還所占用的資金,一般情況下可通過轉讓股份、股票變現、引入新的投資者、變賣其他資產、債務重組、發行債券、銀行借貸等方式籌集資金。
“但如果企業的股權在凍結、質押期間,或者存在銀行信貸不良記錄,可能會給資金籌措帶來一定的障礙和難度。”仝鐵漢進一步說道。
而根據金花股份的公告,由于債務問題,截至目前,金花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被凍結近11489.77萬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100%。
對于資金占用事項,金花股份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溝通,督促其盡快歸還占用公司的資金,消除對公司的不利影響。控股股東已向公司出具承諾函,將通過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以變現的資金,在6月30日之前,全額歸還占用的資金及資金占用費。
金花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如控股股東已經歸還占用公司的資金及解除存單質押,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專項審核報告和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顯示資金占用和存單質押的事項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公司將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公告,最近一年,金花投資存在債務逾期金額達8.7億元,其中因債務問題涉及的訴訟為4筆,金額為5.1億元。“對于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來說,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之上,要盡快處理自身的債務問題,不要把自身的債務危機傳導到上市公司的層面上來,影響上市公司其他投資者的利益。”鳳建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旦這個問題不能被及時解決,而被采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按照目前新《證券法》的相關內容,不具備上市條件的話,有可能被強制退市。
此外,按照金花股份在公告中所述,如公司因立案調查事項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觸及上交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風險。
(編輯 張明富 上官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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