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向杲
6月19日,銀保監會向各保監局、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下發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
銀保監會表示,當前,包括互聯網站、應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微信等在內的自媒體平臺已成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險產品、介紹保險服務、普及保險知識、宣傳保險理念的重要渠道。
但由于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銀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必須充分認識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加強事前預防、完善事中監控、嚴格事后追責等方式,扎實做好本公司及所屬保險從業人員的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控,杜絕出現違反《保險法》《廣告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保險監管機構有關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和誠實守信原則的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
銀保監會要求險企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
具體來看,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切實承擔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信息的審核管控、監測檢查、應急處置、考核評價與責任追究制度,對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發布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行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現有線下渠道保險營銷宣傳材料管理有關規定;應當明確官方自媒體開設條件和標準,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官方自媒體信息編發及審核,制定審核標準并落實相關責任;應當建立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報告制度,強化對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發布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的監測和檢查;應當完善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處置措施,嚴格追究涉事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增加入職培訓及日常培訓中合規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比重和課時數量,緊跟互聯網特別是自媒體發展趨勢,引導保險從業人員合法合理使用自媒體開展營銷宣傳活動,對不實言論做到不制造、不相信、不傳播;應當創新培訓教育形式,及時總結保險行業及本公司出現的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典型案例并引入保險從業人員合規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發揮警示作用;應當建立培訓考核機制,跟蹤培訓教育效果,確保保險從業人員樹立謹慎運用自媒體開展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合規意識,建立言論負責的職業道德素養。
通知明確提到,險企應該確保營銷宣傳信息合規準確。
銀保監會提到,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提高官方自媒體信息的更新頻率,提升信息質量,并向所屬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可供轉發的信息鏈接,保證保險從業人員有充分、準確的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來源;應當嚴格規范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編發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行為,對于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以公司官方自媒體信息為準,嚴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分支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自行編發,對于不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當指定責任部門進行審核管理;應當嚴格規范所屬保險從業人員轉載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行為,嚴禁轉載未經所在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審核的營銷宣傳信息,確保轉載信息真實可靠以及信息源可追溯。
通知還提到,險企應該完善信息監控和處置機制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監控,采取個人報告、定期自查、關鍵詞檢索、委托第三方機構監控等方式,對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進行監控,并落實上級主管對所轄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監督責任;應當制定自媒體輿情應急處置預案,與網絡管理部門和自媒體運行機構建立合作處置機制,確保在發現自媒體輿情事件后及時做出響應并刪除違法和不當信息,積極妥善處理因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引發的保險消費投訴,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響;應當建立完善監督舉報機制,開設公司舉報電話、舉報郵箱以受理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舉報并及時處置。
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明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責任,保存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審核記錄備查。官方自媒體信息編發部門對官方自媒體營銷宣傳信息負有直接責任,官方自媒體信息審核部門對發布信息負有管理責任。保險從業人員對本人自媒體發布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負有直接責任,上級主管和所在機構相關負責人對所轄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負有管理責任;應當嚴格責任追究,將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責任追究納入到各級機構考核之中,并與保險從業人員業績、獎金、職級升降掛鉤,做到及時處置,并視情況追究上級主管和所在機構相關負責人管理責任。
銀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公司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開展一次自查,完善本公司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梳理本公司官方自媒體開設運營維護情況,排查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發布現狀,主動發現問題并認真進行整改。2018年8月1日前,各保險公司總公司應當將自查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原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法人機構應當將自查整改情況報所在地保監局。
13:27 | 創業板公司延續去年增長態勢 2025... |
10:13 |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收官:近五成公司... |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