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是資本市場的題中應有之義,對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和規范性水平有重要意義。2017年以來,為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原則,證監會加大對重大重組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力度。近日,“中安消”和“銀信評估(保千里)”兩起重大資產重組案件的聽證會在上海巡回審理辦公室召開,當事人進行了充分申辯,調查組相關成員也予以了回應,聽證員認真聽取了雙方意見。
虛構收購資產盈利預測
3月27日,上海巡回審理辦公室召開了關于中安消股份及其關聯方信披違規案的聽證會。
據證監會下發的告知書,該案信披違法情況如下:中安消技術在與中安消股份于2014年實施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虛構擬收購資產2014年、2015年盈利預測和虛增2013年營業收入,導致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本次有三位委員出席聽證會,中安消技術出席人員包括部分當事人及代理律師,此外中安消技術原控股股東中恒匯志、中安消股份均有當事人及代理人出席申辯。上海專員辦兩位該案調查組成員就相關證據、事實及問題進行了回應。
中安消案件主要圍繞“班班通”項目虛增利潤的認定、“班班通”項目的合作框架協議及項目進度、“智慧石拐”項目的完工期等問題展開質證和辯論。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案件關聯方較多,牽涉主體廣泛,為方便當事人,將執法工作貼近市場和監管一線,此次聽證會在上海巡回審理辦公室舉行。聽證會分三場舉行,歷時近6個小時,每場聽證會均給予當事人充分的申辯機會,涉案的不同主體均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與疑議,證監會調查組成員進行回應,主持人及聽證員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提問。
加大稽查力度
3月28日,保千里案中的評估機構銀信評估未勤勉盡責的聽證會繼續在上海巡回審理辦公室舉行。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銀信評估對保千里電子全部股權項目進行資產評估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存在誤導性陳述,主要是未對作為未來銷售預測的意向性協議給予適當關注,導致評估值高估。
聽證主要圍繞虛假意向性協議是否被作為評估依據展開。銀信評估稱,評估進行銷量預測的主要依據是市場空間及需求以及保千里的行業地位與技術優勢,而未將意向性協議作為評估依據。對此,證監會調查人員一方面出具了參與評估的人員稱將意向性協議作為評估依據的筆錄證據,另一方面,在申辯方反復聲稱評估過程未參考意向性協議并試圖否認此前筆錄證詞后,聽證員通過條分縷析層層深入的提問,使申辯方承認了以下事實。
首先,是否在評估報告中明確列舉協議名稱,并不是判斷評估師是否使用其作為評估依據的標準。銀信評估稱評估依據的是正式簽署的產銷合同,意向性協議未被使用。但在評估保千里的行業地位時,卻使用三份意向性協議作為依據,其中兩份為虛假協議,與此前陳述明顯不符。其次,銀信評估在要求項目方對所出示的包括意向性協議在內的合同出具了真實性承諾函后,僅和原合同進行比對并復印,未再進行訪談驗證其真實性便將其作為輔證保千里行業地位的證據。最后,在面對聽證委員“這幾份意向協議在您心中是否有價值”的問詢時,申辯人予以承認,聽證會事實認證階段結束。
盡管事實陳述環節已落下風,銀信評估方在最后表態時仍堅持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據意向性協議,否認在進行資產評估時未勤勉盡責,不承認行為的可罰性。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總經理徐明在旁聽了該場聽證會后表示,根據銀信評估的申辯,收益測算的主要依據是汽車市場表現良好,但市場的整體情況與某一具體公司并不存在必然關系。企業簽訂的合同則是預測中的一個基本依據,申辯方對此卻予以回避。
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聽證是行政機關聽取相對人陳述申辯質證意見的重要法律程序,該程序的設置對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正當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證監會在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維護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也要關注程序正義,保護各方利益,給當事人正當合理的申辯渠道。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也會越來越強,對程序正義的要求越來越高,督促行政機關公開透明。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大稽查力度,依法定程序履行職責,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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