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孟珂
本報訊 10月18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證監會上市部主任蔡建春表示,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于10月18日正式發布。其中,主要修改的內容包括:一是簡化重組上市認定標準,取消“凈利潤”指標;二是將“累計首次原則”計算期間進一步縮短至36個月;三是允許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其他資產不得在創業板實施重組上市交易;四是恢復重組上市配套融資;五是,豐富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協議和承諾的監管安排,加大問責力度。
(編輯 才山丹)
13:27 | 創業板公司延續去年增長態勢 2025... |
10:13 |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收官:近五成公司... |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