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周五(10月18日),銀保監會系統一口氣下發了59張罰單,涉及銀行的共計34張,涉及保險的共計25張。其中,中國銀行收到罕見大單,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吉林市分行合計被罰5150萬元,3名責任人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2名責任人被禁止3年從事銀行業工作;此外,興業銀行沈陽分行亦收大單,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辦理票據業務案件”,被罰2250萬元。
銀保監會系統“嚴”字當頭。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會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1735份,罰沒總計59.41億元,罰沒金額超過了之前10年的總和。今年前9個月,銀保監會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912件,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575家次,處罰責任人員2091人次,罰沒金額7.75億元。
違法放貸等是重災區
回溯來看,銀保監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類信貸業務存在涉嫌違規問題,原吉林銀監局按要求對上述業務進行了嚴肅查處并強力推進整改問責工作。監管部門檢查和該行自查發現,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市分行存在同業新規實施后至2015年9月末期間違規融入同業資金合計101筆、金額合計579億元和內控失效、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暴露出上述機構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吉林銀保監局和吉林銀保監分局依法給予上述機構罰款合計5150萬元,分別給予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原行長、副行長等相關責任人禁止一定期限或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警告、罰款合計25萬元等行政處罰。
根據處罰決定,時任興業銀行金融市場總部沈陽分部業務三部負責人楊某某、時任興業銀行金融市場總部沈陽分部總經理劉某某因“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辦理票據業務案件負直接責任”,分別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被給予警告并被罰10萬元。
時任興業銀行沈陽分行運營管理部作業中心主任劉某、時任興業銀行沈陽分行運營管理部作業中心票據組組長劉某亦因“對興業銀行沈陽分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辦理票據業務案件負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
從公開信息看,今年以來,涉及違法發放貸款、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等,是銀行被罰的重災區。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會系統對銀行領域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8888份。處罰機構4432家次,處罰責任人員5305人次,作出警告3421家(人)次,罰沒合計54.88億元,責令停業整頓1家,取消任職資格450人次,禁止從業365人。
目前,銀保監會已經起草了《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著眼于規范行政處罰程序,提升行政處罰效能,充分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對行政處罰案件管轄、立案調查、審理審議、權利告知與聽證、決定與執行等內容作出全流程規范。
10月2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銀行業保險業運行及服務實體經濟情況發布會上,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市場亂象整治將近三年時間,大家可以看到,市場比原來更加規范,原來正規金融領域和非正規金融領域的機構亂象、業務亂象、交易亂象等都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風險由過去發散狀態變成了收斂。
推進亂象整治工作
今年以來,保險機構被罰的主要原因是欺騙投保人,拒絕妨礙監督檢查,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承保理賠檔案存在不真實、不完整,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拒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等。
例如,在10月18日,遼寧銀保監局向陽光財險3家支公司開出罰單,同時給予相關責任人警告。陽光財險丹東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將部分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業務套取資金27.35萬元;陽光財險撫順中心支公司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將部分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業務套取資金32.73萬元;陽光財險沈陽中心支公司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將部分車商渠道業務虛構為個人代理人業務套取資金65.05萬元。
不難發現,無論是銀行還是保險,機構和責任人“雙罰”已成為重要處罰措施,包括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處罰,綜合采取了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撤銷任職資格、禁止進入銀行保險業等多種處罰措施,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此前不久,銀保監會啟動了對銀行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整治工作。對此,黃洪強調:我們本著對人民群眾和廣大金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從288元的洗牙卡到8600萬元的理財投資,從手機碎屏險到到巨災保險,認真處理每一件消費者的投訴。盡管銀行業保險業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是有些銀行保險機構還沒有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有的從業人員有意誤導消費者,金融科技快速發展也帶來一些新的問題,‘偽創新’、‘假創新’等問題值得高度關注,并未雨綢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節奏不變、力度不減,結合專項安排深入推進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具體而言,一是完善一套制度,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壓實主體責任。修訂完善消保考核評價辦法以及保險實名制管理規定等重點行為監管制度,完善有關制度體系。二是暢通一條渠道,就是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提升12378熱線服務的廣度和深度,讓數據多跑腿,老百姓少跑路,推動建立矛盾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為人民群眾解決銀行保險消費難題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務平臺。加大消費者的教育和風險提示力度,強化金融消費的信息安全保護,提升廣大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三是開展一次整治,根據在日常監管和調研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行業和市場亂象,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銀行業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痛點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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