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吳曉璐
5月15日,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首發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注冊管理辦法》)(簡稱《注冊管理辦法》)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并征求意見。
《首發辦法》征求意見稿顯示,第四章第四十四條修改為:“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顯示,第四章第四十三條修改為:“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招股說明書引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兩個文件修改內容基本一致,即增加企業IPO招股說明書財務報表有效期的可延長時間。此前,財務報表在6個月的有效期后,可延長最多不超過1個月,現在擬修改為最多不超過3個月。
華泰聯合證券執委張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將特殊情況下財務報表有效期可延長時間增加至3個月,從邏輯上來看是比較通的。因為一般審計以季末作為基準日,延長一期的話,就意味著延長一個基本時間段。另外,從客觀上來看,延長3個月比延長1個月更靈活,尤其是對于一些境外子公司、包括股權結構比較復雜的一些企業來說,補充審計的周期相對會更長,如果可以延長3個月的話,在6個月的有效期過后,原來的財務數據還可以繼續生效,也有利于申報和發行工作的銜接。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延期時間的改變,主要是為了確保公司財務資料與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時間相吻合。“監管層也希望擬IPO企業按照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統一時間安排,按照季末遞交材料,而不是月末。”
“修改的總體思路是為兼顧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有用性和便利性,確保發行審核工作的連續性。”證監會表示,此前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至多1個月,在實踐中帶來了企業集中申報、審核過程中集中過期的現象,對發行審核平穩有序推進及新股發行常態化帶來了一定影響,亟需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完善相關規則,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不斷提高股權融資比例,促進資本形成和經濟結構調整,助力國民經濟發展。
10:13 |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收官:近五成公司... |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正川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