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鑫:
我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68號)決定對馮鑫處以30萬元罰款。該處罰決定書已送達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規定繳納罰沒款。
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罰沒款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請你自本催告書公告送達之日起10日內繳清罰款。罰款匯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并將匯款憑證傳真至證監會處罰委備案(傳真:010-88061632)。逾期不繳,我會將依照《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將申請執行的信息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對本催告書依法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
2022年8月8日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正川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21:52 | 迪森股份: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