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2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緊緊圍繞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主題,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依法維護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生態,為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杜學毅表示,檢察機關將持續堅持零容忍原則,依法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懲處力度。堅持“三個善于”,以高質效辦案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加大警示教育和法治宣傳力度,根據檢察辦案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加強行業自律與監管方面的建議,與行業主管等部門加強監管協同,助推行業治理。
去年以來,最高檢“零容忍”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資本市場傳統違法犯罪,也嚴打利用FOF基金、信托計劃等金融工具以及非法場外配資積聚資金優勢,掩飾資金來源的新興犯罪方式。同時,健全最高檢派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工作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執法司法銜接協作。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程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過去一年,檢察機關立足自身職責使命,對懲治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打出了一套“組合拳”,相關政策工具“應出盡出、應用盡用”,給資本市場傳遞強有力的信心,有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資本市場生態。
嚴打證券期貨違法犯罪
全鏈條懲治財務造假
去年以來,最高檢協同相關部委,推動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去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完善執法司法部門配合制約機制。
此外,最高檢依法從嚴從快、全鏈條懲治財務造假犯罪。去年7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強調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去年8月份,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印發《關于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明確財務造假犯罪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重點問題,為檢察機關辦案提供指引。
今年1月3日,最高檢發布3件依法從嚴懲治中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警示資本市場各類中介組織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彰顯依法從嚴全鏈條懲治中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司法態度。
對于下一步工作,杜學毅提出,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財務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資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犯罪案件;重點壓實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關鍵責任和中介組織、金融機構的“看門人”責任,以高質效辦案,維護市場秩序。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整個資本市場法治體系上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三者原本就構成了證券市場立體化追責體系。一旦涉及刑事責任,在我國現有的刑事追責制度下,必然涉及公安的偵查、檢察機關的起訴和法院的審理,因此,檢察機關是我國證券違法犯罪刑事追責必要的一環。檢察機關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打擊也就意味著未來提起刑事訴訟進入法院審理環節的案件將增多,公檢法在證券違法犯罪方面的打擊力度將得到統一,從而建立起“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格局。
加強事前事后管理
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在行業治理方面,杜學毅提出,根據檢察辦案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加強行業自律與監管方面的建議,與行業主管等部門加強監管協同。
程雷認為,資本市場有其自身規律,在事前建立良好的治理機制,消除犯罪滋生的環境,比事后打擊更有意義。通過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回溯性推動建立資本市場合規治理機制,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有助于從源頭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在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除了強調依法從嚴追訴犯罪外,杜學毅還提出,以資金為導向,加大追訴關聯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力度,督促引導涉案人員主動退贓退賠,盡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損失。
程雷表示,過去執法部門更關注對違法者人身自由定罪量刑,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證券犯罪帶來的問題。從資金入手,對違法所得“應追盡追、應返盡返”,既是對違法者真正所追求的犯罪利益的剝奪和制裁,也是對投資人利益的充分保護,將其作為未來的治理重點,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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