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姚堯
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并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眼下,全球能源價格一路高歌猛進,歐洲及北美一些國家出現電荒和電價高漲,國家此時出臺電價市場化改革新舉措是否與之相關呢?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近期國際能源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原因主要還是供需關系緊張,我國自然也深受能源價格上漲的影響。所以就需要通過電價上漲及時反映電力市場中供需緊張的情況,通過價格信號平衡電力供需。”
此次電價形成機制的調整是否意味著電價市場化改革已進入實質性階段?曾鳴認為,“目前還不能這么說。雖然電價市場化改革的目標是確定無疑的,但本次只是加大了電價上下浮動的范圍,只能說是提高了電價的市場化程度。”
此外,本次電價形成機制的調整還充分考慮了電力作為特殊商品的公用事業屬性。曾鳴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國家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給予了階段性優惠政策。這是國家借助電價手段調節收入分配,體現了電力是一種公用事業屬性很強的特殊商品,國家利用電力商品的特殊屬性保障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
還有一點值得關注,就是國家對高耗能企業的用電限制也是通過電力商品的市場屬性實現的。曾鳴說:“電價的市場化改革要堅持分類定價原則,既有鼓勵又有限制。此次,對高耗能行業用電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正體現了這一原則。對高耗能企業就國家通過政策進行調控,允許電價更高,實現了利用市場化手段對高耗能企業的限制。”
2020年,國家首次允許電價浮動,并設置了不超過10%、15%的浮動范圍,本次又將這一范圍調整為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電價市場化改革正穩步推進。
隨著電價形成機制不斷完善,電力股正成為A股市場的新寵。9月份以來,截至10月11日,電力板塊指數上漲15.20%,大幅跑贏上證指數(漲幅1.35%)。具體到個股方面,共有包括閩東電力、內蒙華電、黔源電力、上海電力、節能風電、中閩能源、銀星能源、江蘇新能、太陽能、新天綠能、新中港、樂山電力、桂東電力、贛能股份、豫能控股、甘肅電投等在內的16只個股漲幅超過30%。
展望后市,私募排排網研究主管劉有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說:“首先,電價調整打破了市場對于電價只降不漲的預期,讓電力板塊的商品屬性得到進一步釋放;其次,電力緊張現象依然存在,再加上今冬可能遭遇極寒天氣,在電力供需偏緊的大背景下,電力板塊有望持續走強。”
中睿合銀投資總監楊子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電網設備相關板塊后市個股分化演繹是大概率事件。電力設備板塊需重點關注前端風光發電設備相關公司,風電、光伏裝機公司的確定性和成長性俱佳。此外,處于轉型和經營良好的頭部電力運營類公司也值得重點關注。”
表:9月份以來,截至10月11日電力板塊漲幅超過30%個股一覽
制表:姚堯
(編輯 上官夢露 策劃 趙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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