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冷翠華
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這些自媒體的特點導致其目前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為此,銀保監會于6月1日發布《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管控,治理保險銷售誤導。
“我們今天剛開了一次會,討論如何落實銀保監會的通知精神。”某險企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在他看來,整治自媒體營銷亂象很有必要,但從實操層面來看,目前我國有800多萬保險營銷員,管理難度較大,同時,營銷員在朋友圈分享的鏈接可以分組呈現,保險機構監管也面臨技術難點。
根據銀保監會的《通知》要求,納入整治范圍的自媒體包括互聯網站、應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微信等,運營主體包括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
“當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方面主要存在夸大宣傳、傳遞不實信息、誤導銷售等問題。”上述險企內部人士表示,在各種載體中,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消息是自媒體保險銷售誤導的重災區。
他表示,從現實情況來看,保險營銷員個人運營公眾號的比例還不太高,他們在自媒體端還是以轉載文章為主,通常分享在微信公眾號和朋友圈。該人士表示,營銷員比較喜歡轉載的內容來源于保險中介、科技公司、代理公司等主體制作包裝的新媒體產品,而這些機構往往受市場利益驅動,為打造爆款產品而常有夸大宣傳或扭曲事實的現象發生,加強對這類機構的信息源管控可能更利于從源頭防范營銷誤導。
“保險營銷員的朋友圈發得最多的是兩個內容,一是‘雞湯’,二是標題黨文章。”一位保險消費者對記者表示。盡管他一般不看,但遇到跟新政策相關的內容往往會看一看,結果發現很多文章比較夸張。
《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切實承擔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信息的審核管控、檢測檢查、應急處置、考核評價與責任追究制度,對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發布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現有線下渠道保險營銷宣傳材料管理有關規定。
上述《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提高官方自媒體信息更新頻率,提升信息質量,并向所屬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可供轉發的信息鏈接,保證保險從業人員有充分、準確的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來源。對于涉及保險產品介紹、營銷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以公司官方自媒體信息為準,嚴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分支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自行編發;嚴禁保險從業人員轉載未經所在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審核的營銷宣傳信息,確保轉載信息真實可靠以及信息源可追溯。
不過,有險企負責人表示,這在實操階段有一定難度,“一方面,目前我國有800多萬保險營銷員,數量龐大;另一方面,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傳播監管也不容易,現實中,營銷員在發布信息時可能屏蔽公司所有同事和主管領導,而選擇只有客戶可見,因此,這部分內容監控較難。”該負責人表示。
他同時還指出,根據《通知》精神,營銷員發布的任何與保險營銷相關的信息都要經公司審核批準,嚴格落實起來也存在不小的難度。
《通知》要求,險企和保險中介機構對本公司官方自媒體和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開展自查,梳理情況,排查信息發布現狀,主動發現問題并整改,且在8月1日之前上交自查整改報告。
13:27 | 創業板公司延續去年增長態勢 2025... |
10:13 |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收官:近五成公司... |
23:23 | 2024年度深市上市公司業績穩中有進... |
22:27 | 以點帶面 穩鏈強鏈 2024年度科創... |
22:26 | 出口含“新”量更足!滬市主板公司... |
22:23 | 證監會公布《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 |
21:59 | 基礎穩、韌性強 滬市主板公司2024... |
21:52 | 澄天偉業: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 |
21:52 | 錦波生物: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2 | 中遠通: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 |
21:52 | 迪森股份: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
21:52 | 天力鋰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