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日前,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證監會明確,經規范后,大集合產品將轉為公募基金或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持續穩定運作。
依據《證券法》,證監會于2003年發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或其資管子公司先后依法設立了400余只投資者人數不受200人限制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大集合產品”)。2013年《證券投資基金法》發布施行以來,證監會持續督促行業機構按照公募基金要求對大集合產品予以規范。2018年4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實施,進一步對公募產品的運作規范提出若干具體要求。《指導意見》發布以來,行業機構普遍關注大集合產品如何適用《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為落實《指導意見》、回應行業訴求,證監會制定《指引》,按照分類有序規范、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的原則,對大集合產品進一步對標公募基金、實現規范發展的標準與程序進行細化明確,并給予了合理的規范過渡期,在規范進度上不設統一要求。經規范后,大集合產品將轉為公募基金或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持續穩定運作。
具體來看,《指引》指出,自指引公布之日起,大集合產品新開展的投資應當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資范圍和投資限制,加強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并按照公募基金有關規定計提風險準備金。同時,存量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標公募基金進行管理。
《指引》明確,指引公布后,連續60個工作日投資者不足200人或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存量大集合產品,應當在過渡期內逐步轉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并依法履行備案等程序,或者通過與其他產品合并、終止產品合同等方式予以規范。證券公司執行本款規定時,應當按照產品合同約定的方式取得投資者和托管人的同意,保障投資者選擇退出大集合產品的權利,有效控制流動性風險,對相關后續事項作出公平、合理安排。同時,大集合產品在未完成前述規范前,應當控制產品規模,非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原則上不得新增凈申購額,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不得新增客戶。
《指引》要求,在規范過程中,證券公司應當做好相關工作。一是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措施合理、進度明確、穩妥有序的大集合產品規范方案,于2018年底前報送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二是強化風險控制,制定全面風險評估及應對預案,做實壓力測試,切實維護市場安全穩定運行;三是大集合產品規范過程中,對于產品持有的、通過各種措施確實難以消化的低流動性資產以及過渡期滿仍未到期的資產,在確保公平交易、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在履行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的必要程序后,允許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購買、以存量大集合產品接續、以存量或者新設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接續等方式妥善處置;四是過渡期結束后,對于由于特殊原因而確實難以處置的資產,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此外,《指引》鼓勵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通過將大集合產品管理人更換為其控股、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并變更注冊為公募基金的方式,提前完成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范工作。
21:15 | 創新消費場景與多元業態協同 滬市... |
19:59 | 5月6日上市公司重要公告集錦:科思... |
19:49 | 前4個月機構調研A股2534家公司:聚... |
19:48 | 音樂邂逅美酒 茅臺王子酒點燃貴陽... |
19:48 | 立夏:預備,接收夏日信號! |
19:43 | 首程控股攜多款前沿機器人產品亮相... |
19:27 | 藍佛安:各方應堅定落實10+3領導人... |
19:26 |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出席并主持... |
19:03 | 重慶信托:2024年信托業務實現凈利... |
19:02 | 微信“五一”數據報告:假期微信支... |
17:39 | 五糧液以“和美文化”再啟百年世博... |
17:34 | 2024年上市公司薪酬榜出爐 000415...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2031700網站電話:010-84372800 網站傳真:010-8437263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